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24 22:24:57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1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在该学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也可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时的参考。现就田兰中学对初三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及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并向学生、家长、教师公布。学校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具体负责:z

组员:z、各班家委会成员等。

二、评价细则

(一)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

“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包括热爱祖国、勤奋自强、诚信守法、文明礼貌、团结合作五个方面;社会实践包括学农学军、实践活动、劳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学科学习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智”的评价内容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四个方面。其中,学习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两个方面;实践能力包括实验操作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学科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学习能力包括阅读交流表达、科学探究两个方面;学习成绩指标主要是各学科成绩。

“体”的评价内容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健身锻炼包括活动参与、健身能力两个方面;身体健康包括体质健康、卫生习惯两个方面;体育学科学习包括个体发展、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美”的评价内容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两个方面。其中,艺术活动包括活动表现、审美欣赏两个方面;学科学习包括艺术学科的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二)评价办法

学生自评:自我评定。学生要体现诚信意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客观评价自己。

学生小组评:班主任组织9位学生(由班干部、普通成员组成)成立学生小组,学生小组成员本着对他人负责的原则对每位学生进行客观评价,之后选出班级中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的学生,学生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教师及家长代表评:由现担任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联合评定。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评价,教师小组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通过学生自评、学生小组评、教师

及家长代表评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方面评价结果如果是三个优或两优一良,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如果是一优两良或三个良或两良一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如果是一良两合格或三个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

基础型课程中非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按任课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教务处将统一以一定的比例转换成等级记录。

拓展型、探究型课程按照当年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 ……此处隐藏31062个字……

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质方面不评等第:

①有偷窃、诈骗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有流氓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其他各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行为者。

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公民素养方面不评等第:

①经常性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严重破坏公共财物,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参与赌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④看或传播色情书刊、光盘等,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⑤考试舞弊,无故旷课,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不评等第:

①参与打架,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违反手机使用规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擅自校外留宿或将校外人员带到学生宿舍就寝,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④不听从教师教诲,无理取闹,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1、学习能力: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

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学习成绩在年级前300名以内或荣获三好学生称号);

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B:

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完成课程要求的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

在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读写竞赛、作文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学习态度认真,主要学科成绩保持良好以上;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C:

能参与研究性学习;

学习态度较认真,能基本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

主要学科成绩基本达到合格;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D:

学习态度极不认真,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

考试有舞弊行为;主要学科成绩基本不合格。

2、运动与健康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

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B: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良好以上标准;

能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

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

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获前八名或集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C: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及格以上标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D:

达不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

故意不参加两操一课的;

其他。

3、审美与表现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

国家级艺术考级考试达“十级”;

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B:

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

艺术课程考核成绩良以上的;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C:

能重视并认真上好艺术课程,艺术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的;

能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的;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D:

艺术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的;

其他。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循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每个学生在学期末和毕业前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给自己打出等第。

2、同伴互评。每个班级以小组为单位,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互评,为小组每个成员打出等第。

3、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及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及能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等四个方面内容的评定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由体育老师和艺术老师负责评定。

4、学校审定及通知或公示结果。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学生六方面的素质评定给与审核,并在学期末和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公示。

5、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6、评价结果由班主任统一记入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

(三)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四、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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