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方案

时间:2024-05-24 22:10:31
超市管理方案

超市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市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超市管理方案1

一般的经营者都认为,超市经营赚的都是“零碎钱”,因为顾客临门,选购的多为日常生活的小物件,这就注定了超市日常经营中商品流通性必然很大,这也对经营者在超市的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规模不一的超市在中华大地上也遍地开花,随之而来的超市经营管理问题也应运而生,超市经营管理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三方面因素:第一是选址,第二是商品,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因素是超市经理的经营管理水平。一个好的超市经理应具备的能力如下:

第一、在日常工作中,超市经理要不断增强目标意识作为一个超市经理,要把超市经营管理搞好,关键是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对实现目标的信心,国际成功学研究表明,目标意识是成功人士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超市经理负责,并不是希望把全部责任放在超市经理一个人身上,超市经理要学会把目标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员工,要与员工对实现目标达成共识,以激发员工实现目标的激情和信心,让员工体会到目标实现的成就感。

第二、在日常工作中,超市经理要体现领导能力要使一个分店经营取得优异的业绩,依靠超市经理一人是无法取得成功的。为此,超市经理必须充分发挥分店每一位员工的作用,共同把超市经营管理工作做好,而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首先超市经理必须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赖。同时超市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员工的表率,在遵守纪律方面,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只有做好上述工作才能够不断激发店铺所有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要确保上述状态的实现,超市经理还要做到主动向员工询问各种意见和建议,尊重和信任员工的能力和创造力,关注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第三、超市经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经营意识超市经理主要负责销售工作,一切有利于销售的做法都可以进行尝试。超市经理要对一个超市经营管理的最后业绩负责。对此,超市经理要在思维上做一个转变,把过去主要抓贯彻落实标准转变为今后一切以抓销售为主的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超市经理应该发挥的作用,做超市经理应该做的工作:1.根据公司总经理制定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方针,制定本分店的年度目标、方针,并抓好全年度目标、方针的落实;2.抓经营数值的落实:抓销售额、毛利、周转日数、商品损失率、经费预算的落实等等;3.抓超市的现场管理,设法打造顾客高回转、高效率的卖场。

第四、超市经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创新能力零售业要创造出色业绩,就必须依靠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尤其在销售方面,我们的超市经理要勇于探索,可通过尝试各种创新的方法获得不断破记录的销售额。为此,超市经理需要在店内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创新活动,为店铺的员工创造一个能够创新的环境和气氛,只有全体员工的智慧得到创造性的发挥,才能够实现超市经营管理的目标。对于任何想法,只有用实践去证明它的合理性,而不能轻易说“不”。

第五、日常工作中,超市经理要坚持工作质量和工作标准坚持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可以大大地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可以带动分店的销售和毛利。以生鲜的猪肉为例,如果我们员工懂得分割猪肉那就会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如果我们的员工不按标准去随意分割猪肉,那么就会大大降低商品的附加值。由于没有严格按标准去分割,会影响到猪肉的销售,销售不好,就严重地影响到毛利的完成。由此看来,高标准可以为分店带来了高销售和高毛利。

超市管理方案2

一、品种数确定

1、门店在开店之初,采购部各采购经理依据给定的平面布置,确定门店销售的门类及各小类的经营品项数及具体经营品项,并制作门店《经营品项数明细表》。明细表应提交营运部备案;

2、该《经营品项明细表》及具体经营品项在新开店开出后三个月内进行一次检讨。检讨会由营运部、采购部、门店店长、门店商品部经理参加,并根据研讨会的决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明细表亦应提交营运部备案;

3、上述明细表确定后,采购经理应对品项进行确定,并全部锁定品项的激活标志;

二、品项数的调整

门店品项数调整依下列流程进行:

1、门店品项数总量的调整。原则上,门店品项数的总量应保持稳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调整品项数:

A、门店动线发生重大变化;

B、门店经营门类大类应竞争及经营思路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情况下发生变化时,门店商品数的确定依第一条的方法调整。

2、各类别品项数的调整:

各类别品项数的调整必须以保持品项数的总量平衡为前提。品项数调整的提核决权限依下列原则确定:

A、小类间的品项数调整以及由同一采购经理负责的中类间的品项数调整由采购经理提出,采购督导审核,采购处长批准;

B、非同一采购经理负责的中类间的品项数调整和同部门内大类之间的调整由采购督导提出,采购处长审核,采购部长批准。

营运部员工服务标准和要求

三、微笑,盛情服务:

顾客来到所在的区域时,该区域负责人必须主动迎上去,面带笑容礼貌地与顾客打招呼,并且热情耐心地为其提供所需之服务。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始终面带笑容,语气要委婉,不管顾客买不买,都要耐心回答顾客提出的任何问题,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在不违反商店原则和不损害商店利益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

2、介绍商品要实事求是:正确介绍商品的优点、缺点以及功能等;每一位员工必须对区域的商品相当熟悉,正确掌握商品的各项技术数据和各项技术。

3、在顾客确定购买该商品后,应主动为顾客提供试机服务,在试机过程中主动给顾客介绍方法、注意事项程序等等。

4、如果顾客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应当根据商店制度规定耐心地向顾客解释,沟通不畅时,一定要及时同部门主管或当班经理联系,以取得主管或经理的帮助;绝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吵闹行为。

5、在服务顾客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多说“欢迎您,请走好,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等礼貌用语。

6、如果顾客需要特殊服务,如:送货服务。一定要按商店的'规定妥善处理,不要随便承诺顾客,如果顾客要求上门安装调方式的,应报告主管或经理或填写在《顾客服务登记本》上。

7、当班应随身携带对讲机,并随叫随答,且要有礼貌,凡涉及内容不便于在对讲机里讲的,应通过电话沟通。

8、当听到电话响时,要尽快接听,原则上不超过三声,应主动说“对不起”,对话前,应先说“早上好,电器部”或“您好,电器部,我是xxx。”最好能告诉对方你的名字。

9、对于没有顾客卡的 ……此处隐藏1496个字……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2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辞退处理;

9、 员工申诉 认为超市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五:员工考勤制度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6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2、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5分钟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15次停发当月工资,20次以上(包括20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半天处理;

4、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记,作旷工处理。旷工2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超市予以辞退;

5、 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灾害,未在规定上下班的时间内到达,不予罚款,灾害解除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6、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条,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01:请假20分钟-60分钟由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与部门经理

02:请假半天或一天时间,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予总经理

03:员工请假不能在周六周末,以及国家法定假日内

04.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超市管理方案4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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